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8-08 10:55 来源:建宁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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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14 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升级版)项目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盯紧“互联网+”发展大势,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夯实电商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发挥建宁农村电子商务的产业、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优势,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动我县打造县域资源汇聚、创业活跃、实体经济带动明显的“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加快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稳定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政府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驱动和企业主导作用,优先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做好农村电商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以社会化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统筹规划与服务创新相结合。扎实按照实施方案制订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扶持重点和项目管理的要求,做到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推进升级版示范县建设。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通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动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要求,转变传统发展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发展道路。

  ——因地制宜与培育引进相结合。认真总结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取得的成效、行之有效的做法,分析示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标升级版示范县要求和发达地区农村电商发展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围绕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紧密结合我县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壮大优势产业、总结提升好的经验、突破瓶颈着力补短板。

  ——项目实施与示范推广相结合。注重项目落地实施绩效评估,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和重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示范效应,遴选优秀业态推广示范,形成推广复制机制,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品牌。

  三、主要目标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建设,力争到2021年,农村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上行、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便民服务等方面取得有效进展,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产品网络销售额显著增长,全县农村电商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社会化、可持续运营不断增强,农村电商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农村双向便捷高效物流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融合更加深化,益贫带贫利益联结机制初步建立,脱贫成效不断巩固,乡村振兴成效初显,农村流通与城市流通差距不断缩小,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成为福建乃至全国的典型示范县。具体目标如下:

  (一)农村电商融合渗透更加广泛

  大力实施“5585”工程,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努力提升基层政府、县域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至2021年,全县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5%。新增企业网商100家以上,龙头企业10家以上,新增企业旗舰店、专营店200家以上,新增电商从业者2000人以上,新增各类网店、微店2000家以上。

  (二)农村电商交易额明显提升

  着力推动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更好地服务农产品上行和渠道对接。至2021年,围绕本地特色农产品形成的产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条数至少1条,标准化生产并商品化上行的农产品品种数量至少1种,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同比增速大于10%,全县电商交易额突破30亿元。

  (三)农村电商产业基础更加完备

  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社会化、可持续运营水平明显提升,新增各类电商服务企业10家以上;电商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健全,网商队伍不断扩大,人才结构更加合理;农村物流双向配送能力不断改善,全县建制村物流网点全覆盖,全部实现T+1。

  (四)农村电商示范带动效应更加突显

  至2021年,农村电商示范升级版成效突显,县域电商生态体系日益完善,脱贫攻坚成果更加巩固,乡村振兴初见成效。在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企业云仓储配送、农产品上行等方面打造10家以上的示范企业,示范工作力争做到可复制、可推广。

  (五)益农助贫利益链接机制更加紧密

  示范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乡村振兴抓推进,力争至2021年,农村电商示范工作在助力脱贫攻坚和推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力争打造2-3个农村电商融合程度较高、产业带动明显的示范村。

  四、主要项目支撑

  结合建宁2015-2018年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谋划实施五个示范项目,采取企业投入为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相结合,充分发挥示范资金的撬动作用,切实做到精准施策、靶向发力。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示范项目

  1.农产品供应链示范项目:以乡村振兴为主线,扶持县域重点电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建莲产业、特色水果产业、特色新兴农业产业等三个产业,创建县域农产品供应链示范,构建县域特色农产品完善的分级、包装、预冷、分拣、集配等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体系,制定产品标准、网货标准。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从农产品生产到加工到销售全链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可溯源体系建设,申领SC,推动农产品供应链的提质增效,真正把农产品变成工业制成品,变成适合大规模生产和网络销售的网货。力争打造3-5家特色农产品供应链示范企业。

  2.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鼓励发展和培育本地连锁化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重点围绕农资渠道下沉、农村日用百货、农产品生产、生活服务类企业打造1-2家带动性强、有特点的示范企业。

  3.云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围绕县域特点,鼓励流通企业、快递企业发展农特产品、日用百货、农资仓储配送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集生鲜农产品交易、仓储、运输、加工、检测、集中配送等功能于一体,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低温物流。支持建设具有预冷、冷藏、初加工、调运等功能的果蔬、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支持生鲜农产品零售企业建设低温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购买冷藏车、冷柜、蓄冷保温(隔热)箱等设施设备。打造1-2家仓储设施完备、配送能力高效的示范企业。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龙头企业、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快递物流龙头企业、电商企业

  时间进度:2021年底前完成

  资金安排:1000万元

  (二)社会化公共服务培育示范项目

  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主体,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服务,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文创、产品设计、运营等服务,提升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水平;融合商贸、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提升乡(镇)村终端服务网点服务水平,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

  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一批本土化电商服务型企业,有针对性引进一批电商专业服务企业,通过两到三年的培育,培育2-3家县级优秀电商服务企业,实现电商服务社会化、本土化和可持续运营。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电商服务企业

  时间进度:2021年底前完成

  资金安排:100万元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示范项目

  1.电商人才孵化培训项目

  采取采购招标方式引入具备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有意向在电商平台拓展业务的传统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青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开展电商人才孵化培训。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程跟踪辅导,为农村电商创业及就业奠定良好基础。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网店开设、产品选择、详情页制作、运营推广、包装发货、客户维护、企业管理、数据分析等。培训孵化对师资和培训队伍实行百分制绩效考评,并相应支付培训孵化费用。对培训合格的学员推荐到电商企业就职或帮助其创业,确保培训实效。每年开展1-2期。

  2.跨境电商人才培训项目

  采取采购招标方式引入具备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有意向在跨境电商平台拓展业务的生产型出口企业、传统外贸企业经营团队、有意向拓展跨境业务的电商创业者、有意向从事跨境电商的自然人等开展跨境电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跨境电商概念、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模式、出口产品商检流程、跨境电商政策解读、跨境电商平台开店流程、产品上传、营销推广、发货设置、listing优化等。培训中对师资和培训队伍实行百分制绩效考评,并相应支付培训费用。对培训合格的学员推荐到电商企业就职或帮助其创业,确保培训实效。每年开展1-2期。

  3.电商实战技能培训项目

  采取采购招标方式引入具备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正在从事电商行业的青年群体或有一定电商基础知识的人员开展电商运营、美工、产品设计、文创、直播、短视频制作等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与电商企业合作,为学员提供实操平台,提升学员实战技能。培训中对师资和培训队伍实行百分制绩效考评,并相应支付培训费用。对培训合格的学员推荐到电商企业就职或帮助其创业,确保培训实效。每年开展3-5期。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妇联、团县委、残联、电商协会

  时间进度:每年举办各类培训场数不少于5场,培训学员1500人次以上。

  资金安排:300万元

  (四)农产品上行示范项目

  采取项目申报、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更多的农业企业对接县域电商公共品牌“福源建宁”;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扶持公共品牌宣传、营销和产销对接推动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协同发展;扶持当地特色农产品开展农超对接、渠道对接、农旅对接;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政府和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种专业展会、对接会;推进品牌标准化建设,着力扶持发展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牧、水产等重点产业,选取具规模、上档次、有潜力的龙头企业,在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和加工过程中,积极推行国际通行的GAP、GMP、HACCP、ISO9000、ISO22000等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相关体系认证及“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包含安全、质量、品质、工艺等要素在内的品牌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电商协会、电商企业

  时间进度:2021年底完成

  资金安排:300万元

  (五)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更多的电商企业与贫困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电商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当地主导产业有机融合,助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形成农村电商带动力强、市场运营机制活跃有效,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乡村振兴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电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

  时间进度:2021年底完成

  资金安排:300万元

  五、投资组成及预算

  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万元,由中央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配套。在资金安排上,采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于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市场化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的30%。个别项目属于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的50%。按照先易后难、自上而下、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项目整体推进。

  建宁县电子商务局进农村升级版项目投资概算

支持方向

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占比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1、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2、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项目;3、云仓储配送中心项目

1000

50%

(二)社会化公共服务培育项目: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一批本土化电商服务型企业,有针对性引进一批电商专业服务企业

100

5%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1、电商人才孵化培训项目;2、跨境电商人才培训项目;3、电商实战技能培训项目

100

5%

(四)农产品上行项目:鼓励更多的农业企业对接县域电商公共品牌“福源建宁”、公共品牌宣传、营销和产销对接、扶持当地特色农产品开展农超对接、渠道对接、农旅对接;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政府和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种专业展会、对接会。

300

15%

(五)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鼓励更多的电商企业与贫困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电商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当地主导产业有机融合,助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市场运营机制活,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500

25%

合计

2000

100%

  六、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和巩固阶段等3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阶段(2019年)

  1.根据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方案、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本地媒体和网络公示,并报省商务厅、财政厅、省扶贫办。

  2.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建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机构,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同时,按照实施方案,启动项目建设。

  3.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9年-2021年)

  1.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选择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机关、涉农企业、工业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等各行业人员了解电子商务、使用网络平台、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3.加强督导检查。县商务局、财政局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4.组织项目验收。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对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

  (三)巩固阶段(2021-2022年)

  根据绩效评估成绩,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查漏补缺,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保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七、资金管理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财政部《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14 号)等文件精神及我省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专款专用。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研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二)县财政局负责项目预算管理和项目资金的拨付,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对资金的使用和和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提出项目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三)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应督促企业专款专用,并做好跟踪监督,县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由县纪委、审计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五)根据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如宣传广告、入口推荐、搜索优化)等支出。对验收不合格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欺骗行为的项目,应当将全部资金如数缴回县财政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调整充实建宁县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县委书记郑剑波同志任组长、县长陈显卿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钟宏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工信局(商务局)、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文旅局、邮政公司、供销社、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的政策制定、协调解决推进机制,研究推进办法,其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商务局),由陈俊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沟通协调,定期推进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牵头定期组织召开建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专题会议,及时通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三)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创建效能

  优化服务理念,加强对项目工作的指导。县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机构要深入项目一线,加强对项目承接企业的服务指导,推动项目建设符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符合中央资金补助范围。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全额用于示范工作,严防“跑、冒、滴、漏”,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四)严格奖惩考核,发挥创建导向作用

  加强对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的跟进力度,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落实推进时间表。领导小组重点围绕工作推进效果,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调,融合部门力量,确保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有效推进。

  (五)严格资金审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严格使用财政资金。认真编制建宁县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建设方案,按照审定的投资方向,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由建宁县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出台具体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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