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5-24 18:26 来源: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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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

根据《2021年三明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市监食生〔2021〕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食品生产监管实际,制定《2021年建宁县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紧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一主线,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履行加工环节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县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日常监督检查。由各基层所组织实施,按照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等级,在全覆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制定本辖区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二)专项检查。由食品股组织实施,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专项监督检查。

(三)飞行检查。由食品股组织实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或按照举报投诉线索实施飞行检查,为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由执法大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一并参加,提升检查效率。

三、工作重点

(一)查生产者。督促生产者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食品生产者进货台账与销售台账,通过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二)查重点产品。以监督抽检结果为导向,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将2020-2021年度全市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食品列为重点产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检验能力和产品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等重要环节。

(三)查风险隐患。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及疫后可能存在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的风险、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及虚假标签标识的风险等重点问题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四)突出重点。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局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乳制品、饮用水等为重点,全年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安排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合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明确具体责任和人员,并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及时将监督检查信息录入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社会共治系统,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和风险分级管理,提升监管工作的实效。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基层所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制度成果,并于2021年7月8日前上报阶段小结,12月9日前汇总上报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发现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人:宁秋蓉,联系电话:0598-3967701

 

附件:1.2021年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主要风险排查整治清单

3.2021年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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