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22年3月12日形成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同时废止。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22年3月12日形成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同时废止。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区县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区县
新闻媒体
主办: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建宁县电子政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