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建宁县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根据《三明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明双随机办〔2023〕1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2023年建宁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顶层设计和重要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推动形成高标准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创新,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制度,要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方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为,从制度上杜绝多头重复检查、随意任性执法等问题,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在宽松、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负责牵头的部门应当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工作。要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协调,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统一组织任务抽取,统一开展名单比对,统一实施联合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
三、做好工作保障。各成员部门要明确负责科室,做好人员保障、装备保障等工作,将日常监管工作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有机融合,保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成效。
四、科学运用平台。各部门要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统一对社会公示。
五、 注重工作总结。各成员部门应当确保各项抽查检查计划序时开展。县级成员部门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填写《2023年度建宁县“双随机、一公开”季度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11月20日前通过政务网向市场监管局(备注信用监管股)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工作联系人:小邱,联系电话:3955030
附件:1.2023年建宁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2023年度建宁县“双随机、一公开”季度工作统计表
建宁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
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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