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0期变更登记公告)

日期:2022-04-06 10:17 来源:建宁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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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登记,现予公告。本期公告共有3个单位。
 
1. 建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变更:建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宁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建宁县光荣院)(原:建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荐会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参与军队转业军官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承办计划安置转业军官任职及上岗培训;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网络平台、网络信访、业务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网站的运营维护和数据统计。承担全县烈士纪念设施规划、修缮、建设、维护、管理,收集整理烈士英名录、烈士遗物、事迹并进行陈列展示,开展烈士祭扫、纪念、宣传、教育活动,协助上级开展本辖区内失踪烈士遗骸搜寻工作及烈士褒扬领域的事务性工作。(原: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荐会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参与军队转业军官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承办计划安置专业军官任职及上岗培训;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网络平台、网络信访、业务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网站的运营维护和数据统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430MB1C502895
 
2. 建宁县黄埠畜牧水产站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负责对辖区内动物的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和动物检疫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指导、管理及培训工作,巩固和完善乡、村动物防疫网络。负责对辖区内畜牧、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进行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协助制定和落实本乡畜牧水产业发展作计划;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和防疫监督、渔政管理、兽药管理、畜禽及水产品安全等行政执法工作。(原: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和水生动物病害监测,以及公益性畜牧水产技术服务工作。;
举办单位变更: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原:建宁县农业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430489163250H
 
3. 建宁县里心镇中心幼儿园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变更:920万元(原:119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430MB1D0656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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