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4期变更登记公告)

日期:2022-06-08 15:43 来源:建宁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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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登记,现予公告。本期公告共有 2个单位。

 

1.  建宁县溪源乡林业站公告事项:

名称变更:建宁县溪源乡林业站(建宁县溪源乡林改综合服务站)(原:建宁县溪源乡林业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负责莲子种质资源收集保护、新品种选育、莲子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与培训;做好莲子初加工设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全县莲子生产品种布局和产业化项目建设;协助做好建莲标准化体系、公共品牌管理与保护工作;协助产业化龙头企业抓好产生基地及其他辅助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原:负责全县莲子生产规划,新品种选育、高产优质栽培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莲子初加工设备、示范、推广;做好建莲公共品牌管理与保护工作;协助企业抓好生产基地。)

法定代表人变更:吴有权(原:段西华);

经费形式变更:财政补助(财政核拨)(原: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430489164165K

 

2. 建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变更:建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宁县畜禽检疫检验站、建宁县牲畜屠宰技术中心)(原:建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宁县畜禽检疫检验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 预警、预报、实验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病报告,制定重大动 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推广、培训、动物产品安全检测等工作;负责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的组织供 应参与起草有关动物预防与控制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工作;负责做 好动物屠宰环节检疫、监管、技术性指导、相关辅助性工作;负责畜禽标识的组织供应;负责对辖区内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负责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辖区内动物检疫员的培训。(原: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病报告,制定重大动物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畜禽标识的组织供应;参与起草有关动物预防与控制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屠宰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动物、动物产口实施检疫;负责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辖区内动物检疫员的培训。);

经费来源变更:财政补助(财政核拨)(原: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43067651815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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