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期证书补领公告)

日期:2021-04-06 08:55 来源:建宁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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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下事业单位法人因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补领,现予公告。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建宁县均口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建宁县均口镇专职消防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建宁县均口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建宁县均口镇专职消防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4300503363979(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因遗失特此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有效期自2017年11月22日 至2022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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