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33号)和《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扶办〔2018〕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0年6月2日至6月12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分配表
公示监督电话:县扶贫办 0598-3982151。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建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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