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0〕62号)和《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扶办〔2018〕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市级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给东风村(建档立卡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提升改造等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1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公示监督电话:县扶贫办 0598-3982151。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2020年度市级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建宁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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