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公告

日期:2019-11-30 08:46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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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效,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政办发明电〔2019〕26号)文件精神,由县财政和县人寿保险公司各承担50%(其中县财政出资7.239万元),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826人购买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

 

 

建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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