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利息的公示

日期:2020-05-11 21:27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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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款计收利息通知》(闽扶贫公函2020〕11号)文件精神,我县应付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期利息共计23.88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建宁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3982151;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jnfpb2020@163.com 


            建宁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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