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扶贫开发基金会补助资金的公告

日期:2018-07-25 11:25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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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重点贫困人群脱贫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委办〔2018〕12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无力脱贫、无业可扶”等“两无”贫困户的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参照伊家乡天坪扶贫开发基金会运行模式,全县其他乡镇相应注册成立扶贫开发基金会,基金会每年投资产生的效益优先用于重点贫困人群分红或救助,力争实现每人每年有1000元以上固定收入。现拨付扶贫开发基金会补助资金共计380万元(其中濉溪镇50万元、溪口镇50万元、里心镇50万元、黄埠乡50万元、客坊乡50万元、溪源乡30万元、均口镇50万元、伊家乡50万元)。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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