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0〕97号)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扶办〔2018〕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万元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公示监督电话:县扶贫办 0598-3982151。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建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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