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利息的公示

日期:2021-08-16 11:08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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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宁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支付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利息的报告》扶贫2021〕2号)文件,我县本期应付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利息共计6.07725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中共建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3982151;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jnfpb2020@163.com

 

中共建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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