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建宁县2021年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直有关单位,乡(镇)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保障资金使用效率,现将《建宁县2021年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建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8日
建宁县2021年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闽委振兴组〔2019〕3号)、《三明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方案》(明委振兴办〔201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2021年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按照清沟扫地摆整齐、拆旧建新整漂亮、穿衣戴帽扮靓丽的要求,在“三轴十村”的基础上,沿国、省干道和县道沿线串点连线成片,打造一批乡村振兴重点村。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重点村建设。2021年全县重点打造26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其中濉溪镇高峰村、大源村、圳头村、溪口镇枫元村、半元村、里心镇花排村、上黎村、黄坊乡武调村、均口镇修竹村、隆下村等10个村为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新增濉溪镇长吉村、斗埕村、里心镇大南村、均口镇岭腰村、溪口镇溪口村、高圳村、枧头村、杨林村、溪枫村、渠村村、桐元村、马元村、黄埠乡黄埠村、客坊乡客坊村、溪源乡溪源村、伊家乡伊家村等国、省干道和县道沿线的16个村为县级试点村。
(二)突出项目建设重点。突出基础设施完善、房屋立面连片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主要是完善提升通组路、宅间道、农村饮用水、污水处理、管网延伸和亮化工程等;立面改造要求做好风貌管控,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用材选择经济实用的乡土材料,不宜高大上,不搞大拆大建。实施以房前屋后整治、裸房整治、屋顶平改坡、墙面粉刷等为主的建设内容。人居环境整治要在清沟扫地摆整齐1.0版本的基础上,实现拆旧建新整漂亮2.0版本,努力做好拆违拆危拆乱拆废工作,最终达到穿衣戴帽扮靓丽的3.0版本。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级负责任务安排、考核督查、政策支持、协调推进、技术指导;乡(镇)、村两级负责具体实施,要确保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按时完成重点村建设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明确26个村项目建设资金采用中央资金、省市统筹、县级补助、乡镇自筹的方式形成资金拼盘。共投入资金9100.25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溪口镇半元村、枫元村、溪口村、高圳村、枧头村、杨林村、溪枫村、渠村村、桐元村、马元村等10个试点村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900.25万元,用于支持濉溪镇高峰村、大源村、圳头村、溪口镇枫元村、半元村、里心镇花排村、上黎村、黄坊乡武调村、均口镇修竹村、隆下村等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建设;县财政补助资金800万元,用于支持黄埠乡黄埠村、客坊乡客坊村、溪源乡溪源村、伊家乡伊家村等4个县级试点村项目建设(每个村200万元),濉溪镇长吉村、斗埕村、里心镇大南村、均口镇岭腰村等4个县级试点村建设资金合计400万元,由各乡镇财政统筹安排。
(三)强化机制建设。制定“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即开好一次动员会,项目建设半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年终开好一场现场会。将乡村振兴重点村的村干部绩效工资与乡村振兴管理相挂钩,制定考核办法,作为发放村干部绩效的主要考核内容。探索统筹乡村八大员补贴,作为村干部管护津贴,建立乡村管护长效机制。
(四)加强考核工作。建立全县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督查通报制度,将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和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标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乡村振兴办共同制定。
附件: 1.建宁县乡村振兴重点村资金清单
2.建宁县乡村振兴重点村项目清单
附件1
建宁县乡村振兴重点村资金清单
乡镇 |
行政村 |
重点村类型 |
资金 |
备注 |
濉溪镇 |
高峰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大源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400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
圳头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600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
长吉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150 |
乡镇统筹 |
|
斗埕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140 |
乡镇统筹 |
|
里心镇 |
大南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60 |
乡镇统筹 |
花排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
上黎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480.25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
黄埠乡 |
黄埠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县财政补助资金 |
客坊乡 |
客坊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县财政补助资金 |
黄坊乡 |
武调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350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均口镇 |
岭腰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50 |
乡镇统筹 |
修竹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145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
隆下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55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
溪源乡 |
溪源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县财政补助资金 |
伊家乡 |
伊家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县财政补助资金 |
溪口镇 |
枫元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1360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5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1210万元 |
半元村 |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710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590万元 |
|
溪口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9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
高圳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65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
枧头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6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
杨林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
溪枫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
渠村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5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
桐元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
马元村 |
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
2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
乡村振兴重点村项目资金共计9100.25万元,其中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900.25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80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乡镇统筹资金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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