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5-03-03 09:37 来源:建宁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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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总队《关于全面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建宁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检查计划。

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是指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单位,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等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每月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生成下月抽查计划。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每月5日、20日集中公开抽查结果,每月5日公开上月16日至上月底的抽查结果,每月20日公开当月1日至15日的抽查结果。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是指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区域,或者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统一部署,以及在重大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等重点时段,实施的监督检查。实施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专项监督检查内容,根据专项整治方案或者检查工作要求确定。

三、开展其他监督检查。其他监督检查是指开展复查、参与联合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等,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其他监督检查的内容,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复查内容为隐患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应当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严格按照《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抽查工作。于每月结束前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生成下月抽查计划。抽查计划一经生成不得擅自修改。抽查计划生成后,检查人员应当在计划期限内完成检查。加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文件要求,依法开展检查。开展监督检查,按规定将执法数据及时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备查工作。

(三)确保质量,执法到位。在监督检查前,明确检查的单位、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方法。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对需要进行处罚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需要进行查封的,依法实施临时查封;对不属于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管辖的,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附件:2025年全县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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