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送达公告
福建德化开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刘振杰、李锦:
我大队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笔录已载明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依据,同时告知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相关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大队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4月7日
联系人: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598-8725539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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