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1-05-22 17:03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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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1〕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将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合力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参与共同抓,落实好人财物等具体要素,要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地落细,切实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紧密结合实际,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学习《若干措施》及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明委发〔2020〕10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三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解方案》(明委法办〔2020〕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3月25日召开的三明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视频会议要求,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领会实质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巩固拓展提升“三明实践”,全方位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政府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市司法局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年底前向市司法局报送《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司法局反映。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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