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及资金管理办法
一、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和巩固3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阶段(2022年)
1.根据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本地媒体和网络公示,并报省商务厅、财政厅。
2.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建宁县县域商业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机构,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同时,按照实施方案,启动项目建设。
3.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2 年-2023 年)
1.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选择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机关、涉农企业、工业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等各行业人员了解电子商务、使用网络平台、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3.加强督导检查。工信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4.组织项目验收。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对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
(三)巩固阶段(2024-2025年)
根据绩效评估成绩,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查漏补缺,继续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工作,保持县域商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支持重点和比例
1、乡镇商贸中心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不超300万元。
2、物流网络项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不超500万元。
3、品牌展销中心项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不超300万元。
(二)资金管理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研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2.县财政局负责项目预算管理和项目资金的拨付,配合县工信局(商务局)、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监管要求,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县商务局提出项目支持方向,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3. 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县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4.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县商务局应督促企业专款专用,并做好跟踪监督,县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由县纪委、审计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5、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如宣传广告、入口推荐、搜索优化)等支出。对验收不合格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欺骗行为的项目,应当将全部资金如数缴回县财政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调整充实县域商业体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县长伍小兰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饶黎明任副组长,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邮政公司、供销社及各乡镇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创建县域商业体系的政策制定,研究推进办法,其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商务局),由陈锦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沟通协调,定期推进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牵头定期组织召开县域商业体系工作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县域商业体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三)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创建效能
优化服务理念,加强对项目工作的指导。县创建县域商业体系工作机构要深入项目一线,加强对项目承接企业的服务指导,推动项目建设符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符合中央资金补助范围。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全额用于示范工作,严防“跑、冒、滴、漏”,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四)严格奖惩考核,发挥创建导向作用
加强对创建县域商业体系工作的跟进力度,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落实推进时间表。领导小组重点围绕工作推进效果,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调,融合部门力量,确保县域商业体系工作有效推进。
(五)严格资金审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严格使用财政资金。认真编制建宁县县域商业体系方案,按照审定的投资方向,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由建宁县县域商业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出台具体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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