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报告
三明市商务局: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并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4〕11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建宁县“黄埠乡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伊家乡县域经济集镇市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纳入福建省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清单。现经企业责任主体申请(详见附件),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经我局审核研究后,项目调整如下:
黄埠乡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原建设内容为:对原有集贸市场钢结构构筑物进行更新提升,改造面积1231.1㎡,并配套建设其周边道路铺装,功能区划分以及相关标识等附属设施。因发展需要,需新增建设一个占地约160平方米的集特色农产品展销、品牌推广和文化传承于一体的农特产品展示馆,新增项目总投资约26万元。
伊家乡县域经济集镇市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原建设内容为:1、对原有1400㎡菜市场钢结构构筑物以及市场周边店铺进行更新提升。2、改造原供销社门市2600㎡,打造生态食材产业基地及销售展示中心。3、改造原乡派出所560㎡,建设伊水家人民宿。因战略发展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做出新增调整,在原申报建设内容基础上,新增伊家乡电商产品文化展示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豆腐制作体验坊、生态食材展示中心及电商直播间建设,新增项目总投资19.46万元。
特此报告。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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