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能抵税的税优健康险火了,当心收益率宣传陷阱!!

日期:2024-08-05 09:46 来源:建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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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 冯方)近期,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提出丰富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等背景下,税优健康险走俏。而险企接连布局、市场关注度提升的同时,部分“自媒体”诸如“年化收益率突破4%”等宣传也极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业内专家对央广网记者表示,税优健康险的本质是提供健康保障,部分“自媒体”夸大收益率的宣传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产品产生错误预期,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状况、经济状况和保险需求理性消费。

  税优健康险产品不断扩容

  税优健康险突然成了“香饽饽”。5月份以来,太平人寿、平安人寿、中荷人寿等多家险企相继推出税优健康险产品。

  “近期税优健康险密集推出,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响应监管部门号召,二是积累了经验的险企起到了示范效应,三是市场本身也存在节税等需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对记者表示。

  记者注意到,5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在《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丰富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供给,让相关政策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在此之前,税优健康险已历经多年发展,从最初的试点到推广至全国,再到扩大适用保险产品范围。

  2015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同时,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2017年4月,上述三部门再次发布联合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2023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纳入税优健康险适用产品范围,并针对目前既往症人群保障不足的现状,要求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同时扩大了产品被保险人群体,允许投保人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消费者投保后可在对应年度个税汇算中申报退税

  王国军告诉记者,目前,其实部分其他类型的健康险也可以实现门槛较低、允许带病投保等,税优健康险相较于普通产品的主要特点就是税收优惠,投保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目前,新上线的税优健康险保费多为2400元/年起投,这一金额也是政策允许该产品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的限额。以每年2400元保费为例,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越高,当年抵扣的个税就会越多。其中,3%税率对应的节税金额为72元,10%税率对应的节税金额为240元,以此类推,最高的45%税率对应的节税金额达到1080元。

  在具体操作中,消费者购买税优健康险后,可以在电子保单中找到税优识别码,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界面中的“其他扣除项目”中选择“商业健康险”,将税优识别码复制粘贴后根据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申报。

  目前,“其他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年金、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允许扣除税费等类别。其中,税延养老保险适用于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地区。而且,在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发布《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已陆续并入个人养老金业务,自2023年9月1日起,试点公司停止向新客户销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支持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谈到同属税优类产品的税优健康险、税延养老险、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王国军表示,几者在税前扣除限额或年度缴费限额、抵税时间节点、抵税对应税率等方面存在差异。

  具体来看,在税前扣除限额方面,税优健康险每年限额为2400元,税延养老险已并入个人养老金,每年整体缴费限额12000元;在时间节点方面,税优健康险当年缴纳的保费可以在该年度的个税汇算中进行申报,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在领取环节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在税率方面,税优健康险抵税的税率与个人所得税税率对应,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家:警惕夸大收益率等误导性宣传

  围绕税优健康险的税收优惠功能,在2023年度个税汇算截止前的一段时间,部分“自媒体”对该产品进行了一波大力宣传,多种误导宣传情形屡屡出现,主要体现在对其理财属性过度凸显。

  例如,有“自媒体”将税优健康险当做“年化收益率突破4%的税优储蓄险”,有的称该产品“长期年化收益率高达10%”,还有的发文称其为“披着一层护理保障外衣的增额终身寿险”,“算上抵税收益,直接冲破4%复利收益,而且灵活性非常高,想什么时候减保取现就减保取现。”

  其实,进一步观察不难发现,相关“自媒体”文章是将保单的现金价值增长率与投资收益率混为一谈,有的甚至将退税部分重复计算,截取45%个税税率对应的退税金额,与保单在投保人某一年龄段、某一缴费时间、某一保障期限内的现金价值简单相加,得出“年化收益10%”的结论。

  王国军指出:“‘自媒体’的此类宣传纯属误导,此风绝不可涨,需要严厉遏制。税优健康险的本质是提供健康保障,和收益几乎无关。这种夸大收益率和灵活性的宣传,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产品产生错误的预期,影响其做出理性的决策。同时,也违反了保险产品宣传的相关规范和诚信原则,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行业的声誉。”

  近日,针对“自媒体”账号虚假宣传公司旗下产品的行为,中荷人寿发布声明。声明称,近期公司发现在部分网络平台有冒用公司名义开设的账号进行虚假信息宣传等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公司形象和声誉,宣传产品包括中荷岁岁享护理险等。公司已经收集证据向相关平台进行投诉,要求其立即注销账号、停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王国军建议:“对于消费者而言,应根据自己的风险状况、经济状况和保险需求理性消费,不盲目跟风,要优先考虑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而非单纯追求收益。投保前详细了解、货比三家、科学决策;投保时要如实告知,避免理赔纠纷,要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保障范围、理赔条件、除外责任等内容;投保后要及时缴费、及时续保,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索赔。”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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