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09 08:18 来源:建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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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至诚公证处、市天鸿公证处、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市基层工作者协会:

  为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三明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司法局

                                                                   

  三明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诚信三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2018〕2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改善信用制度环境、强化信用文化氛围、拓宽信用服务领域、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为抓手,加快形成框架完整、运行高效、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最优”新三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总体原则

  (一)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明确思路、目标和阶段任务,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由易及难,有序推进城市信用综合指数提升,逐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二)整合资源、协调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和整理,完善三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的“信用专栏”。优化信用信息公开查询,集中公示双公示信息、红黑名单信息,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综合社会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信用体系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和奖惩联动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市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法规和司法鉴定科。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统筹协调市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持续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在前期完成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强赋码工作的制度建设,持续做好新设立法律服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为推进市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持续做好“双公示”工作

  制定市局“双公示”目录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市级信用门户网站公布;“双公示”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市局网站公示,并及时将“双公示”数据按规范标准归集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部门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信息的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对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

  建立公务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上报。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信用管理工作人员的信用理论、实务运作能力的教育和培训。将诚信教育纳入队伍建设的培训内容,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建设守法信用、高效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五)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律的规范作用与道德的教化作用相结合,促进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传统道德文化,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建好用好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大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群体、树立诚信典型。将诚信建设要求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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