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 捆绑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和《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扶办〔2019〕43号)精神,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和领队工作经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9号)和《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的通知》(建财农指〔2020〕58号)文件资金的分配情况,经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现将我县2020年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共140万元分配结果公告如下:客坊乡水尾村20万元、濉溪镇高峰村20万元、溪源乡都团村20万元、伊家乡兰溪村20万元、黄埠乡罗源村20万元、溪口镇枧头村20万元、里心镇岩上村20万元。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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