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0-12-04 10:37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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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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