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建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31 11:30 来源: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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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建宁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建财建决〔2018〕07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县县乡村公路(含桥梁)、水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计划下达,勘察、设计、施工指导,工程质量监督、验收,以及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指导全县县乡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旅客运输、货物(含危险品)运输、出租汽车、汽车维修、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水路运输市场行业管理。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协调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渡口、公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交通动员保障等工作。

(六)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点科技项目研究。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交通战备建设规划,编制战时保障方案,指导保障队伍组建和演练。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建宁交通运输局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

8

8

建宁县运输管理所

参公

16

15

建宁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事业

12

11

建宁县工程管理站

事业

14

6

建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事业

7

2

合计

 

57

4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建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主要任务是:着力发展“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农村公路建设有新突破。

(三)农村公路养护成效突出。

(四)客货运输平台建设顺利推进。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建宁县交通运输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58.8万元,本年支出2658.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17年收入2658.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059.24万元,增长66.2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58.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658.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059.24万元,增长66.2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25.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6.06万元,公用支出49.77万元。

2.项目支出2132.9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5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24万元,增长66.2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

(二)2140101行政运行支出30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6万元,增长22.48%。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资。

(三)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1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四)2140401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支出19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万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是:新能源公交车的投入使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五)2140402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支出2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96万元,增长173.14%。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客运线路。

(六)2140403对出租车的补贴支出55.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8万元,增长205.98%。主要原因是:出租车投入数量增加。

(七)2140499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20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没有增加成本。

(八)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公路单改双晋级改造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九)2149901公共交通运营补助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93万元,增长416.62%。主要原因是:新公交运营线路,并投入新能源车辆。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1万元,同比增长148.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2.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148.2%,主要是:一方面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单改双晋级改造等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下乡出差的次数较往年上升;另一方面交通综合执法的力度加强。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7.88%,主要是:公务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出差、开会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 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附件下载:

P02018083142861445416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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