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
建宁县教育局、各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96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各学校公用经费共1035万元(详见附表),下达县教育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22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0万元,以上资金均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中央直达”,下达县教育局免作业本费31万,该资金为非直达资金,所有资金部门功能科目列“20505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政府经济科目列“50299”(其中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列“50999”),部门经济科目列“302”(其中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列“303”),请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建宁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