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2-01 08:33 来源:建宁县财政局
| | | |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16)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80万元,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10科目,该项目由你单位负责管理,制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和拟定资金安排计划,并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管理监督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此资金采取农业农村局报账制。 请加强资金管理,并按项目支付,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建宁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