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结算2020年及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0-09 17:04 来源:建宁县财政局
| | | |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闽财社指〔2020〕5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结算2020年及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现下达235.4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部门功能科目列“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9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该笔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其中76万元直达资金标示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全部环节保持不变。请人社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要求,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

  建宁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