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分配公示
日期:2022-02-14 12:05
来源:建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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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闽财资环指[2021]49号),安排我县的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210万元,根据《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办法》第六条,用于停止国有天然商品林采伐后,保障国有林经营单位正常运转、职工基本生活等补助。我局拟将该资金拨给闽江源国有林场使用。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20日
联系电话:0598-3982463
建宁县林业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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