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拟分配公示

日期:2022-02-14 12:16 来源:建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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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林业局(明财资环指[2021]70号),安排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83.09万元,根据《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办法》第六条,用于停伐后的天然商品林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及保护和管理支出,我局将根据天然林停伐管护的面积、补助标准和《建宁县林业局 建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建宁县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建林综[2016]49号文的分配比例支付给天然商品林的林权所有者。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20日     

  联系电话:0598-3982463

  建宁县林业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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