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五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2-03-31 09:46 来源:建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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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五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1年第五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65万元,款列“2130314-防汛”科目。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该资金用于溪口镇半元村薄弱保供水等工作,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请相关乡镇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做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建宁县2021年第五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建宁县水利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2021年第五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镇)或部门

行政村

金额(万元)

备注

1

溪口镇

半元村半元组

3

薄弱保供水

2

溪口镇

高圳新村

3

薄弱保供水

3

溪口镇

枫元村对头

3

薄弱保供水

4

客坊乡

客坊村集镇

3

薄弱保供水

5

伊家乡

伊家村洋头

3

薄弱保供水

6

伊家乡

隘上村大屋下

3

薄弱保供水

7

黄坊乡

将上村六组

3

薄弱保供水

8

里心镇

上黎村

20

太平塅新村点自来水提升工程

9

溪源乡

楚尾村

3

应急保供水

10

溪口镇

溪枫村

3

应急保供水

11

县本级

 

18

县级应急保供物资、设备及运行

12

合计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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