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民政局关于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2-08-22 18:21 来源:建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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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将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补助等项目建设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关于拨付2022年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奖补资金事宜

  1.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22〕12号)文件,下达2022年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奖补资金28万元。同意拨付濉溪镇长吉村、城关村农村幸福院,溪口镇溪口村、溪枫村农村幸福院,里心镇大南村、花排村、汪家村农村幸福院,黄埠乡竹薮村、友兰村农村幸福院,客坊乡湾坊村农村幸福院、黄坊乡安寅村农村幸福院、均口镇洋坑村农村幸福院、伊家乡陈家村、隘上村农村幸福院等14所质量提升奖补资金各2万元/所,总计28万元。

  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22〕46号)文件,下达2022年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奖补资金42万元。同意拨付濉溪镇斗埕村农村幸福院,溪口镇高圳村、枫源村、杨林村、马元村农村幸福院,里心镇滩角村、靖安村、新墟村农村幸福院,黄埠乡友兰村农村幸福院,客坊乡张溪村、龙溪村、水尾村农村幸福院、黄坊乡武调村、芦岭村农村幸福院、溪源乡鲇坑村、都团村农村幸福院,均口镇修竹村、隆下村农村幸福院、伊家乡伊家村、澜溪村、东风村农村幸福院等21所质量提升奖补资金各2万元/所,总计42万元。

  二、关于拨付2022年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补助事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77号),下达2022年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经费28万元。同意拨付濉溪镇复兴社区、新生社区、河东社区、水南社区、溪口镇溪口社区各4.2万元/个,里心镇里心社区、均口镇均口社区各3.5万元/个,总计28万元。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8日

  联系人:赵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8-3987302、0598-3956962

  建宁县民政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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