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公告
濉溪镇、溪口镇、里心镇、黄坊乡、均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建宁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振办〔2020〕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资金情况
2020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共计安排1610.76万元,其中,省级业务部门统筹整合资金984.36万元(包括:省农业农村厅资金178.97万元、省林业厅到位89.49万元、省水利厅资金89.49万元、省住建厅资金134.23万元、省发改委资金134.23万元、省生态环境厅资金89.49万元、省自然资源厅资金89.49万元、省文旅厅资金44.74万元、省商务厅资金44.74万元、省交通运输厅资金89.4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2.64万元,县级列入预算的配套资金563.76万元。目前省交通运输厅89.49万元尚未到位,实际可用资金1521.27万元。
第一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已拨付资金1175.01万元,第二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计划拨付347万元至试点村所在乡镇。
二、补助对象
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高峰村、大源村、圳头村、枫元村、半元村、上黎村、花排村、武调村、修竹村、隆下村)。
三、补助原则
此次补助资金347万元,按照“多做多补、先建后补”的原则,根据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2020年具体项目工作情况,年终考评验收结果,给予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资金使用范围
2020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修复、水流域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短板等,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交通工具,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无关的支出。
四、具体要求
(一)加快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请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所在乡(镇)于2020年10月31日前到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办理2020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具体名单及金额详见附件1)。
(二)合理确定实施项目。各有关乡(镇)按照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我县乡村振兴项目联审会议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试点村年度实施重点项目和建立项目库,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考核验收等内容,并及时上报县乡村振兴办备案。
(三)建立项目联审联验机制。针对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所在乡(镇)上报的建设项目,由县委乡村振兴办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进行评审确定,后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同意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或邀请县直有关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的项目,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拔付结算款项。
(四)加强绩效管理。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实行绩效管理,各有关乡(镇)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在下一年度的3月15日前报送县委乡村振兴办、县财政局。
(五)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将纳入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各有关乡(镇)要建立完善制度,严格资金使用流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严禁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注重项目跟进和档案管理。各有关乡(镇)要分项目、分类别做好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并于每月25日前将进度报送县委乡村振兴办邮箱(jnxxczx@126.com)。
附件:1. 2020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表
中共建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建宁县财政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
2020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村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濉溪镇 |
大源村 |
38 |
梯田莲海环境配套整治二期 |
2 |
圳头村 |
38 |
铺前人居环境整治二期 |
|
3 |
高峰村 |
38 |
体验区小溪河道治理 |
|
4 |
溪口镇 |
枫元村 |
24 |
吴山至火田环境整治项目 |
5 |
半元村 |
32 |
茶亭至塘家湾、半元村口至村部环境整治项目 |
|
6 |
里心镇 |
花排村 |
24 |
花排村洪家下鱼塘环境提升工程 |
7 |
上黎村 |
32 |
上黎村花圃及环境卫生提升工程 |
|
8 |
黄坊乡 |
武调村 |
51 (含第一次未拨付到位的24.99) |
武调新集镇一期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 |
9 |
均口镇 |
修竹村 |
32 |
修竹村株山组上江人居环境整治节点改造项目 |
10 |
隆下村 |
38 |
隆下村刘家至坳上小组水利生态建设(共计7个小组,800亩) |
|
合计 |
347 |
|
注:黄坊乡武调村第一批计划拨付80万元,因省交通厅统筹资金未到位,实际拨付资金55.01万元,差额24.99万元。
中共建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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