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线标准的公告
日期:2022-03-31 14:54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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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建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振办〔2021〕4号)和《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建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从2022年4月起,我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线标准随农村低保标准从原年人均7680元(每人每月640元)调整为年人均8976元(每人每月748元)。
中共建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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