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宁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 贫困户用水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建宁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补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宁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补助的实施方案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电〔2020〕27号)的精神,为了切实减轻贫困户的生活用水水费负担,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人口的关爱与温暖,拟对生活用水有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饮用水水费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方案如下:
一、补助对象
生活用水有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
根据前期摸底调查全县贫困人口缴纳水费情况,经研究决定每户每人每年给予50元的资金补助。
三、补助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补助程序
请财政局根据县水利局调查情况汇总后安排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转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在2020年1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确保补助资金不漏一户发放到位。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县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水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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