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2-30 14:00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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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乡(镇)财政所: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其中:支持部分建制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60万元,支出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20万元,支出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204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02科目,此款作上下级结算,该项目由你单位负责管理,制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和拟定资金安排计划,并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管理监督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请加强资金管理,并按项目支付,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建宁县财政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分配要素

支持部分建制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

预算科目

2130505-生产发展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均口镇江堤水坊小区

 

10

黄埠乡鑫埠小区

 

10

溪口镇枫元村

30

 

客坊乡水尾村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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