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交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2-30 14:05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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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交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1]97号)精神,现下达212.33万元,其中:

  (1)农村公路客运运营补助6.9万元,功能科目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部门经济科目列“312-对企业的补助”;政府经济科目列“507-对企业补助”。

  (2)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05.43万元,功能科目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

  请加强资金监督与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科学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及时上报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建宁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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