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 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2-31 15:43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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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濉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51〕59号)及《建宁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振办〔2020〕2号)精神,现下达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我县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及文旅康养小镇示范线“串点连线”打造(详见附件),请于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专项资金分配表

  建宁县财政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金额      (万元)

1

濉溪镇

大源村

10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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