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 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2-31 15:43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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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51〕59号)及《建宁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振办〔2020〕2号)精神,现下达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我县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及文旅康养小镇示范线“串点连线”打造(详见附件),请于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专项资金分配表
建宁县财政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村 |
金额 (万元) |
1 |
濉溪镇 |
大源村 |
100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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