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宁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建委〔2011〕77号
中共建宁县委 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宁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建宁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深刻理解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刻理解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县和人力资源强县行动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部署、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努力形成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推进《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确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建宁县委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11年8月23日
建宁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为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国家、省、市2010—202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着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立足实际、提升内涵、突出特色、创建品牌的工作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构建科学的县域教育体系,构建科学的学校教育布局,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模式,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教育强县和人力资源强县,为加快闽江源生态经济强县建设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服务社会,创先争优。
1、坚持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不动摇。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做到教育发展规划优先,教育投入保障优先,教育资源满足优先。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2、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3、坚持深化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注重人才培养、办学方式和教育管理的创新,关注招生考试和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努力解决教育本身与人才需求和群众期盼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4、坚持各类教育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在确保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和水平提高的同时,同步推进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建宁教育的发展水平;坚持强化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职能。重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建设和资源配置,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教育发展差距,注意保障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强化公平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实现教育公平。
5、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突出发挥教育人才、学科专业和知识技术的牵引、推动和支撑作用,适应建宁长远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四城”发展思路和打造“五区四地”发展目标,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大规模培养和会聚各类各层次高素质人才。完善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体系,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建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6、树立现代化教育理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办出水平,树品牌,树精品,争创一流;推动教育在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创先争优。
二、战略目标和基本要求
(三)战略目标。到2015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6年实现“教育强县”目标,到2020年,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满足学习型社会多样化的受教育需求,全县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等主要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各类教育的普及程度超过全市平均水平,部分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实现教育强县目标,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教育强县和人力资源强县行列。
(四)基本要求。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以上,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7%以上,“三残”少儿入学率达98%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翻一番,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
1、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成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入学机会公平得到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更加丰富,科技、艺术、体育等场馆设施更加完善,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2、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建成一批高水平、高质量和特色鲜明的学校。教育理念更加先进,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树立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和富有地方特色的学校文化。丰富网络德育资源,建设并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立县、校两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机构,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推动校外活动中心延伸到乡镇和社区。人民群众送子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3、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注重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协调,重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加强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衔接,建成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终身教育体系。在小学全面开展以社会实践为主的各种体验教育,在初中普遍开设农村科技课程,在高中普遍进行就业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在机关单位和部门行业推行全员继续教育,教育服务社会和服务人民的能力普遍增强。
4、坚持科学全面的人才标准。按照“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要求,在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上做扎实和有效的工作,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真正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5、积极推进教育强县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教育强县”评估督导制度,围绕政府行为、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教育资源配置等重点,着眼于巩固扩大“双高普九”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终身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发展任务和工作内容
(五)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1、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质量达标”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适龄学前幼儿提供基本的、普惠性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完成新建水南城关幼儿园和县实验幼儿园迁址新建项目建设,并根据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需求,在斗埕工业园区再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好一所独立的高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按照上级有关幼儿园(班)设置的标准办好农村幼儿园(班),方便幼儿就近入学,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到2020年,学前一年、学前二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9%、97%和97%以上,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2、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工程、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按照学前教育规划,不断完善保教设施设备,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深化“城乡一体化”幼儿教育课程改革,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制度,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幼教队伍培养培训,加大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力度,继续实施“幼儿园巡课制度”,不断提高保教水平,防止“小学化”倾向,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实施0-3岁早期教育,构建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联、社区等协同管理、指导的服务网络。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幼儿教师的待遇,明确各级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3、对幼儿园的区域布局进行宏观调控。实施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准入、评级和奖励制度,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团体、事业法人、企业和公民等,按布局规划和准入要求举办学前教育。扶持农村小学开办学前班,扶持举办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民办学前教育,支持提供普惠性服务。推行民办学前教育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前教育具有同等地位的制度。对民办学前教育教师工资提出最低保障额度,保障民办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
(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未来十年城区面积、人口发展趋势,本着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原则,科学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全面推进县域内教育一体化建设进程,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差距,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统一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办学经费、教师编制、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标准,适当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根据未来城区人口变化,完成县实验小学、县一中、三中等学校的扩容建设,并随着工业园区的发展壮大,规划在斗埕工业园区新建一所标准小学。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等资源,至2015年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县域内的公办教师实行“县管校用”,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
2、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追踪管理。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关注残疾学生、困难学生、留守学生、女学生等弱势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帮助,完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的保障机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所有指标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
3、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的规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教师编制标准,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认真推行素质教育,杜绝义务教育设置重点校、重点班,逐步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的办法,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相关规定,重视学生的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阳光体育运动,全面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步伐。加快县一中扩容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2013年实现建宁一中省一级达标学校评估验收,2015年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解决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未来人口增长带来的初中毕业生入学需求量增加的问题,使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到2020年,96%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2、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认真抓好教师培训,稳步推进选修课程建设和学分制改革,关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高中阶段学生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之间合理流动学习的机制。
3、推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允许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多样化和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鼓励普通高中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充分发挥县一中在特色办学和内涵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引领和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进步。
(八)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努力增加职教投入,完成县职业中学体育运动场建设,建好实训基地,加快改善条件、完善设施,着力使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重视涉农专业建设,抓好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职业教育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2、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加强订单培训和联合培训,推进联合办学,建设优势特色专业,实施集团化、专业化、多元化发展。完善职业教育投入、师资、受教育者资助保障机制,推进“双证书”制度,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3、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职业教育资助和免费制度,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执行“就业准入、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强化实践环节和技术训练,突出实用性、技术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注重培养基础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实施就业跟踪管理,不断巩固和提高就业率。
4、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扩大职教中心办学规模,学生容量在现有的基础上净增1000人以上,将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成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采取特殊政策,多渠道补充职教师资,着力提高职教“双师型”教师比例。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春秋两季招生改革,坚持将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各初级中学,并实行目标责任奖惩,确保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在校生的比例大体相当。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农村职业学校服务新农村建设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县级职教中心实现标准化。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技能培训,每个乡镇办好一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争创“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九)健全终身教育体系
1、完善终身教育发展机制。将终身教育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目标与评估体系,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县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整合继续教育资源,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办法,实行继续教育监管评估,建立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支持企事业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对农民、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的技能培训给予资助。
2、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建宁终身学习在线平台和终身教育学习超市,开展社会公益性教育。建设以县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乡镇社区学校为骨干,村(居)社区学习点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基地,以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为基础,集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公共支持服务为一体的成人开放学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建设社区学院和社区学习中心,大力推进农村成人教育、企业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加强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发多样化的课程资源,依托职业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企业以及各种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内容广泛、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十)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关注特殊教育的发展。巩固和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医教与康复、职业技术教育与劳动技能培训相结合,学校与家庭、社会相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的办学水平。县特殊教育新校区建成后,逐步配置完善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的设备设施,招聘合格师资,到2015年前全面达到特教学校办学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挖掘特教资源,努力办出特色,吸引残疾青少年儿童入学,设立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予以资助,到2012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实行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费。保障适龄三残少儿入学率达98%以上,基本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把教育改革和发展作为维护人民利益和促进富民兴县的重大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教育工作格局。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把落实情况纳入党政和部门的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及时研究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和项目实施中的作用,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十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教育改革发展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三)切实推行依法治校
进一步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重点发挥好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教育发展速度、规模、质量、结构进行宏观管理。监督和指导学校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加强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保障学生受教育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师生法律素质。
(十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推动教育督导部门依法监督指导,强化公正性和权威性,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完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加强对县乡(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检查督促,深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强化经常性、随机性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整改回访制度,加强督导结果的应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功能。
(十五)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建立政法、公安、消防、工商、文体、卫生、教育等部门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不和谐因素。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工作和禁毒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推进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校园安保投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和在园儿童人身安全。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的社会环境。
(十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深化现代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县和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继续完善义务教育“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大对贫困地区、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力度,形成完善的教育监督管理体系和决策机制、问责机制。
(十七)建设现代人才培养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树立人人成才的理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系统培养观念,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树立本土化人才培养观念,为建宁经济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提高人才利用率。疏通不同学段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不同学校间、不同专业间等人才培养相互沟通的瓶颈,实现全方位的教育衔接。学前教育要重视儿童早期潜能开发,为发展儿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奠定坚实基础;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以优化学生学习方式、摆正学生学习重心和构建现代教学评价体系为重点,倡导启发式、探究式、研讨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发现、吸收新信息,提出新问题的能力;职业教育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增加学生生产实习实训,提高综合职业能力。
(十八)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努力扶持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民办教育给予扶持。健全和完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和服务。逐步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和做法,积极探索和制定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
(十九)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坚持科学选拔、促进发展、公正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双向选择、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指挥平台建设。按照幼儿园、学前班布局规划,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实施幼儿园、学前班、小学划片招生,初中就近免试入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完善多元录取体制,规范示范性高中配额生、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逐步扩大分配到区域内一般初中的招生指标比例,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和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办法。
(二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忠诚履责”,将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作为毕生的事业追求,自觉担负起培养人才的神圣职责。增强广大教师忠诚教育事业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建立师德长效机制,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健全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聘用)、评优评先的依据,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师德状况的监督和评议。
(二十一)推进教师专业发展
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县财政按教师年工资总额的1.5-2.5%核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完善教师培训网络,加强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强校长培训和班主任培训,大力开展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结合的学科教师培训。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鼓励和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建立教师定期培训机制,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以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和兼职教师聘任,重点培养一批职业教育名师、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骨干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到2020年,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70%以上。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教科研和培训机构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中心,提高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加大教育科研对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教学创新实践支持、服务和指导力度。
(二十二)改善和提高教师待遇
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到建宁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凡被评为中小学校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市劳模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岗位职数单列。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方工作的教师按一定工资比例给予每月生活补贴,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由所在地政府每月给予一定的补贴。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农村、边远地区的教师倾斜。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认真落实和完善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政策,在农村学校按照实际需要修建具有宿舍(公寓)性质的保障住房和教师交流周转房,并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或在县保障性公租房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教师用房。
(二十三)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教师进退机制。全面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加强聘期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落实教职工编制管理政策,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对边远、农村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聘任高级职务(职称)时,必须在农村学校或薄弱校任教2年以上经历。建立区域内、校际间教师交流机制,城镇学校、农村学校及薄弱学校的教师多渠道交流率每年达10%以上,其中校长所占比例不低于20%,骨干教师和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交流年限不少于一年。同时,加强对交流教师(校长)的跟踪管理,切实提高交流效益,缩小学校间特别是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间教师资源上的差距,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农村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十四)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教育投入是支撑我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县政府将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中央核定的21%以上,并逐年提高。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发展职业教育。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扩大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围和征收比例。县财政部门应根据教育部门提出并经县政府同意的使用方案,按照附加费使用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土地出让金收入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安排专项经费为寄宿学生提供一定量的中、晚餐配餐。乡镇对学校、幼儿园投入要做到逐年增加。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
(二十五)健全完善投入机制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建立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
1、保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完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证校舍安全。组织实施好校安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灾后重建、特校提升工程等,打好民生工程战役。加大对师资保障、安全保障、后勤保障、教育科研经费的投入。统筹安排学前教育补助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保障体系水平,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2、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措施,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
(二十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教育经费审计、检查制度,强化过程审计监督,依法审核教育拨款和决算。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建立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二十七)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实施“校财局管”,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数据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二十八)建设较为完善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
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县信息化整体战略。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网络体系和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建成内部局域网,全县所有中小学以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按照不同类别和学校标准,加快信息化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以建宁教育网为核心,各级各类学校网站为基础的建宁教育网群,实现全县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信息化。实现“班班通”工程,普及完善网络终端设施,让多媒体设备和优质资源进课堂。
(二十九)建设教育信息化应用体系
整合现有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各地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本地独具特色的教学资源。以建宁教育网为平台,建成全县统一的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管理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全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培养信息化人才。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中小学教师进行针对性的信息技术轮训,充分利用卫星资源、网络资源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培训,提高学科教师信息化素养。全面开设中小学信息技术课,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深度整合。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课程开设、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教师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有效应用,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在现代教育管理、学校管理、行政管理和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三十)实施改革试点
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围绕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教育教学、职业教育、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制度及民办教育等项目,选择学校开展改革试点并逐步引向深入,形成规模和特色。
(三十一)强化规划纲要的实施
贯彻实施县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密切合作,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1、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围绕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符合本乡(镇)、本学校发展水平的实施方案和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全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完善评估制度,加强考核监督。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要围绕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适时组织开展跟踪调查与实施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量化指标,把对本纲要实施的考核作为主要领导干部任职目标的一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对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推广,对先进事迹要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人员要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县乡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关于本纲要实施的意见建议。
3、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县的重要性、紧迫性,广泛宣传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群众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主题词:教育 规划 纲要 通知
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2011年9月2日印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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