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宁县2014年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属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建宁县2014年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 4 月 25日
建宁县2014年城乡基础设施
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是2014年我县深化实施“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主要内容之一。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交通、能源、水利、旅游、信息等城乡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为重点,实施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强化项目带动,强化投资拉动,强化创新驱动,不断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为“三个新莲乡”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重点实施“交通、能源、水利、旅游、信息”五项提升工程。2014年重点实施城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49个,总投资135.95亿元,截至2013年完成投资46.51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7.79亿元,前期项目10个。力争新开工21个项目以上,建成(或部分建成) 项目26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交通提升工程:重点抓好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12个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2.45亿元,其中:续建项目5个,新开工项目4个,前期项目3个。力争建成6个项目。
(二)能源提升工程:重点抓好黄坊、杨林35kv输变电工程和农村10千伏15.5公里的农网配网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0.4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个,新开工项目2个,前期项目3个。力争建成3个项目。
(三)水利提升工程:重点抓好闽江上游金溪流域三期防洪(建宁段)工程、九华山水库、乡(镇)防洪堤、中小河流治理、供水工程等18个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2.05亿元,其中:续建项目6个,新开工项目10个,前期项目2个。力争建成14个项目。
(四)旅游提升工程:重点抓好金铙山景区提升改造工程、高峰、武调等特色旅游乡村项目建设和配套的星级酒店等8个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2.3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 3个,新开工项目3 个。前期项目2个。力争建成2个项目。
(五)信息提升工程:重点抓好数字福建、宽带提升工程、通信网络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等5个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0.51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个,新开工项目2个。力争建成2个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凝聚共识、密切配合,形成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合力,要突出重点、分类协调,力求尽快取得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新成效。
(一)要加强分工协作。县里成立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发改局。县发改局为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负责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的推进工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认真做好实施推动、进展跟踪、数据上报等工作。县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全力支持配合推动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
(二)要强化项目实施。推行“三个一”(即每个项目有一个责任单位负责、一套工作机制推进、一个督查考评办法落实)和 “三个卡死”(即卡死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和形象进度)的项目工作管理机制。分类推进抓好项目建设实施和前期工作,在建项目要促进度、保安全、控质量、增效益,力争早建成早投产;前期项目抓前置、促审批、保征迁、上配套,力争早开工多开工。要统筹衔接国家、省上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导向,结合我县发展需要,超前谋划生成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关系长远、关乎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增加项目储备,抓紧启动相关前期工作。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施行标准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和社会安定稳定。
(三)要提升服务质量。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服务窗口前移。审批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加快审批进度,对属县内审批的事项,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审批手续,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间,超常规不违规加快推进;对需报请省、市审批的事项,及时审核转报,做好汇报沟通和跟踪促批工作,争取尽快获批。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推行和谐征迁,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落实征迁交地、群众安置的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组织,全面落实要素保障责任制,超前做好要素保障储备,全力落实好用地、用林、环境容量、劳动力、机械、建材、火工油品等,有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要素需求。
(四)要拓展筹资渠道。要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用好用足中央、省上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更多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通过扩大信贷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引入保险资金等,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国有资产收益、抓好土地收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大力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导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工程建设。结合推进基础产业包括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改革, 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与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市场化相适应的特许经营制度、价格形成机制、财政补贴机制。
(五)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根据本方案下达的具体目标任务,抓紧细化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具体行动计划或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定期将实施进展情况报送县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指挥部办公室(县重点办)汇总。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建立考评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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