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建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3-02-23 09:48 来源: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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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建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拟定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40开始,会期半天。

  (二)地点:建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建宁县濉溪镇建莲南路56号)。

  二、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公众对《建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登记地在建宁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6日下午17:30。

  (二)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一人一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三)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邮箱qq.515@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将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于3月10日前通过短信告知,听证通知书将发送至报名信息表填写的电子邮箱。

  六、听证须知

  (一)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二)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三)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五)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98-3965116。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2.《建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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