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十九)
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建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吴国根
各位代表:
我受建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建宁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融入“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建宁”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有效作为,为推动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2次,作出决议决定10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5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1次,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项调研3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中心意识、服务发展大局
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党组作用充分发挥。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上来,确保常委会始终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召开重要会议、决定重要事项主动向县委报告。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民主制度的科学内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认真贯彻市、县委的人事任免决定,确保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一年来,党组共召开16次会议,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党组先行研究、常委会会议再作决定的议事程序落实县委交办的重要事项,实现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统一、党的意志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
(二)大局意识持续强化。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不变主题的理念,始终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重点领域、重要工作依法履职,确保人大工作与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围绕县委“脱贫脱帽、再上新台阶”的总目标和“抓住一条主线、打好三场硬仗、实施五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全年共形成审议意见16份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形成专项工作报告31份供县委决策参考,将县委重要决策部署有力贯彻到依法履职活动中。
(三)服务发展担当尽责。坚决服从县委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参与和负责基础设施、现代农业、民生事业、城乡建设等项目团队工作,积极助推农村路网提升改造、浦梅铁路、种子产业发展、户外休闲运动公园、城区市政地下供排水综合管网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县委“解难题、促落实”攻坚部署,推动尚和国际、南方国际等重难点项目得到突破。深入开展“大学习、大改进、大抓落实,推动争先进位”活动,组织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项目征迁、创省级文明县城等工作,在服务改革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和作为。
二、坚持监督支持并重,保证正确监督、落实有效监督
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提升实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监督重点更加突出。突出落实县委重大决策,先后听取审议脱贫脱帽工作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管理、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开展“四限”工作专题询问跟踪监督、扫黑除恶工作专题视察,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问题解决。突出助力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查找分析执行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对策建议。听取审议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批准、调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审查批准2017年县本级决算、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推动预算更加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听取审议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突出回应人民关心关切,深入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理念,开展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视察,督促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及早建成惠及民生。听取审议疾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促进疾病防控体系健全完善。专题询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助推县政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深入调研并认真审查,批准将河东地块改造项目调整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项目改造提供法制保障。听取审议或专题调研农村殡葬管理、禁毒、土地整治和工业、农业、医疗等废弃物处理工作,推动相关问题妥善解决。
(二)监督方式持续改进。对常委会和代表意见坚持跟踪问效,通过听取相关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情况的说明、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反馈前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工作机制,有效保证了审议意见研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和改进专题询问工作,在询问议题的确定上广泛征求意见,在形式运用上注重与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相结合,扩大了专题询问的民主性,增强了专题询问的实效性。扎实开展满意度测评,加强组织实施,增强结果运用,让满意度测评成为提高监督实效的有效方式。
(三)监督实效不断提升。常委会牢固树立“将支持寓于监督之中,在监督过程中支持”的理念,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重视和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和会商对接,提高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领导下与“一府两院”目标的共同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精神,把搞好调查研究作为提升监督水平的有力抓手,在调研组成员的构成上注重“专业”,调研点的选取上注重“随机”,调研方式的运用上注重“个性”,促进了调研成果高效转化。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规范化水平,运用分组审议形式提高会议质量,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挥代表作用、回应社会关切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支持、保障、激励代表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履职能力建设有新提升。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走访、座谈、通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实施四级代表混合编组,扎实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实现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基层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一年来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达150多人次。组织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注重宣传基层代表履职先进事迹,提升代表履职荣誉感。完善代表学习培训计划,举办基层县代表履职培训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二)履职平台建设有新拓展。县乡村三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推进,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有效落实。完善了各类上墙制度及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学习活动登记簿、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簿和人大代表信息情况一览表等“三簿一表”,把代表履职活动等情况记录在册,实现代表“一人一档”。一年来,乡村两级平台开展代表活动345次,联系选民3.9万余人,收集形成意见建议262件,调解矛盾纠纷150件,为民办实事90件,有力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该做法在全市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并被市人大选送参评第28届全国人大新闻奖。全面推广使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及时更新代表信息、履职活动、意见建议等相关内容,有力提升了代表履职效率。
(三)意见建议督办有新成效。坚持集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采用对口督办、跟踪督办、不满意再督办等多种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代表建议办理经费得到保障,网上交办、答复有效推进。坚持重点督办机制,确定了“关于新建教师周转房的意见建议”等4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并对“关于加强菜市场秩序管理的建议”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全年共督办代表建议118件,其中会议期间89件,闭会期间29件,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满意率达94.4%,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通过建议办理得到妥善处理,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坚持全面依法治理,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
常委会紧扣建设“法治建宁”目标,着力保障宪法法律贯彻实施,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法律监督有效落实。把保证法律有效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抓手,以检查执法、推动用法为着力点,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就《教师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提出营造尊师重教氛围、退补增量调优师资、强化教师队伍管理、改善教师生活条件等建议,推进教育“补短板”工作。开展《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够到位、制度不够健全、城区停车难等问题加快解决。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或立法调研3次,对省市立法、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维护法制统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退工作。
(二)依法治县扎实推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提出积极构建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的建议,推动了县法院把家事审判工作作为司法品牌建设重点项目部署推进,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主动适应形势发展、严格规范监督行为、创新监督方式、做好监所管理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刑事执行机关依法、文明、规范执法,推动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就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提出了意见建议。常委会领导积极参加县信访接待日活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全年督办信访件13件,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
(三)人事任免依法规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市、县委的人事任免决定。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任免规定,严把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会议听取情况说明、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关口,不断规范各环节程序,保证了党委人事意图顺利实现。组织法律知识考试4次、宪法宣誓5次,有力提升了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扎实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治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常委会清醒认识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把自身建设置于突出位置,不断增强政治素质,提升履职能力。
(一)增强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实施方案》,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资料汇编,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人大系统落地生根。一年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议题 26项,研讨交流10次;各委室轮流集中导读领学23次,研讨交流12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让党内法规成为党员的约束和规范,确保廉洁用权、规范履职。用最明确的态度、最有效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即知即改促长效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物管理等制度持续完善。
(二)强化工作合力。承办了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兄弟县市区人大到我县开展工作调研、视察检查和学习交流活动。制定《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指导乡镇人大开展规范化建设,实现乡镇人大“一年两例会”、主席团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覆盖。落实全市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要求,加快推进乡镇人大副主席、乡镇人大办主任配备。分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乡人大干部到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省人大学习培训,拓展工作思路,增强业务能力。定期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研究解决问题,指导业务开展,督促推进工作,有力提升了县乡人大整体工作水平。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课题调研论文获得省市人大表彰,信息宣传工作成绩靠前,撰写的稿件在《人民代表报》上刊登,编发的《建宁人大》为领导决策和部门执行提供了意见和参考。
(三)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及事项清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依法按程序办事,保证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完善机关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实现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提升机关运转效能。启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抓好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各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密切支持与配合,也得益于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与人民对人大工作的新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和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努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建设“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的要求,着力推进县乡人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做到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决策,第一时间抓贯彻;有部署,第一时间抓推进;有要求,第一时间抓落实,始终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同心同向、同力合拍。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以及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担当作为,将人大工作全面融入全县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二、紧扣大局依法履职。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推动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紧扣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紧扣全面依法治县。持续强化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测评等方式,紧扣中心,突出重点,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报告,加强计划和预决算监督,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题询问跟踪等工作调研,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听取审议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调研,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三级联动开展《教师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县政府医疗资源整合改革、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地籍房屋调查与确权工作调研,推动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审议县政府“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扫黑除恶、法院民商事审判、检察院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报告,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进法治建宁建设。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依法讨论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坚持落实好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
三、着力提升代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听取代表建议,了解代表履职保障等情况。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持续拓展县乡村三级代表履职平台,着力将平台建设成为代表履职的阵地、服务选民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汇聚民声的渠道,充分发挥平台推动落实、服务发展的作用。落实代表履职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检查,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保障代表履职经费,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监督工作制度,落实好代表履职登记、代表回原选区述职等制度。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健全重点督办、集中督办和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强化办中、办后跟进,推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的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知识,不断拓展和提升业务能力。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提升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整治“四风”。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加强机关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改作风、促效能,不断提高常委会服务大局、调查研究和监督落实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主动接受县人大代表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县委〔2018〕4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与支持,不断提升我县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使命光荣而艰巨,人民的期望殷切而厚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职、务实为民,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建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作出的决议决定(10项)
1.关于批准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关于批准调整部分往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的决议;
3.关于批准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的决议;
4.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建宁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5.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6.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7.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的决定;
8.关于调整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议程的决定;
9.关于接受黄镜辉辞去建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10.关于接受王楠辞去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
1.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县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3.县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4.县政府关于疾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
5.县政府关于我县农村殡葬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6.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7.县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8.县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9.县政府关于土地整治情况(土地整理、土地增减挂钩、耕地开发、耕地保护)的报告;
10.县政府关于脱贫脱帽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6项)
1.县政府关于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工作情况的报告;
2.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6.县政府关于2017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开展执法检查(2项)
1.贯彻实施《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
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情况。
五、开展专题询问(1项)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题询问。
六、开展工作测评(1项)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关于加强菜市场秩序管理的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七、开展视察、调研、检查(28项)
1.工业、农业、医疗等废弃物处理工作情况调研;
2.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调研;
3.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
4.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研;
5.县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视察;
6.对“四限”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检查;
7.县人大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检查;
8.县十七届人大代表专题调研;
9.2018年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调研;
10.扫黑除恶工作视察;
11.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视察。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前的调研共17项。
八、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
1.决定任免县政府工作人员26人次;
2.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5人次;
3.任免审判、检察人员12人次;
4.任免县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6人次;
5.决定接受辞职2人次。
九、受委托及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和专项工作调研(11次)
1.省人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调研;
2.市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3.市人大法院家事审判和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调研;
4.市人大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
5.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专题调研;
6.市人大《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7.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农业农村方面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
8.市人大《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9.市人大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调研;
10.市人大义务教育“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检查;
11.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视察活动。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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