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

日期:2023-09-13 10:44 来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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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全省、全市和全县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有关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协助开展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县际、县内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县际、县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担县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发展的目标及措施。开展全县对内、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筛选、储备、推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活动的项目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核转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承担项目成果交易活动的组织参加和各项筹办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县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县内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深入实施生态县战略,研究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绿色发展,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一)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

  (十二)拟订年度县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编制实施县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县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推动解决县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三)牵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十四)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全县企业债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推进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

  (十五)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七)研究提出全县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及省、市、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含救灾物资,下同)的收储、轮换、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八)管理全县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县内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九)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市、县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保障全县军粮供应。

  (二十三)承担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测分析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股(国民经济动员股、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社会诚信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生态建设股)、产业股(数字经济股)、社会事业股、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批股、价格股(收费管理和认定股)、粮储行业管理和军粮供应股、粮储物储监督检查和安全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三、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黄舟坊南路葫芦坑1号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14:30-17:30(冬令时)

  (三)单位负责人:祝俊元

    (四)联系方式:0598-398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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