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

日期:2023-09-13 10:58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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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完成国家统计任务。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承担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管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组织管理本县城市、农村调查队,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统一管理省、市、县拨款的统计事业费。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4个股室:

  建宁县普查中心(建宁县统计计算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农业和经济普查以及人口抽样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数据,对普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负责各项普查的行政、文秘、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计局各专业计算机程序的下发和使用指导;承担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维护保养局队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组织计算机业务培训等工作。

  建宁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分析、预测、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国家、省、市调查队和县委、县政府布置的临时性调查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建宁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住户调查、粮食播种面积、农产量、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开展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负责全县农村重大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向市调查队和县委、县政府上报有关重大的农村社会经济信息;定期培训各乡镇、村和调查点的统计人员以及城乡调查户、记帐户;承担国家、省、市调查队、县委、县政府布置的临时性调查任务。

  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后勤服务、政务公开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法治监察股: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统计调查单位登记;负责本县范围内涉外调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综合核算股: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性统计业务工作;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参与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信息工作;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县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设计管理县级的专项调查任务。

  经济股(挂服务业统计股牌子):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能源、贸易外经、科技、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郭英;

  办公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民主街19号;

  联系电话:0598-3967720;

  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14:30-17: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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