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教育局(建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5-06-15 17:16 来源:建宁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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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建宁县教育局(建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建宁县教育局(建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14〕50号)和《中共建宁县委、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委〔2015〕2号)要求,设立建宁县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与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和划入的职责

  1.中共建宁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2.划入县文体广电出版局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的教育改革与发展;起草我县教育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宣传工作。

  (二)统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分析;统筹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基础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普通高中、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编制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按规定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统计、监督和督促落实全县教育经费投入、 “三个增长”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内部审计监督。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七)指导基础教育和中职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县各类教育考试。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干部、教师管理、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工青妇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信息咨询、师资培训和教学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具体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等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市文化艺术、体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群众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以及纪念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广播电视台、文化、图书、体育中心(含少体校)、等比山微波站、莲乡影剧院等单位以及专业剧团、民间职业剧团;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以及网络传播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行政(行业)管理,监管和审查全县广播、影视、出版及网络等载体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依法实施相关行政许可;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十五)指导文化艺术、体育、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行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监督指导重点文化、体育、文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

  (十六)依法实施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教育学会、体育总会、各教学研究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九)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出版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综合协调教育局机关、文体广电出版局机关和各校(园)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协调重大新闻发布、对口支援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提案、信息、保密、信访、年鉴编写等工作;负责毕业生证书验印、行政后勤、财产管理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和信息调研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卫生工作;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县级教育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指导教育系统、文体广电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电出版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受理和审核,依法和依照授权权限实施相关审核审批,做好县教育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校务公开工作。

  (二)计财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提出城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各校(园)的建设总体规划和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承担捐资办学表彰的有关工作。

  承担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县级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对本系统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负责多渠道捐资助学和承担教育援助、教育捐赠和教育贷款等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学生资助中心专项基金款项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各校(园)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三)人事股(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各校(园)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按规定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承担幼儿、小学、初中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权限承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初审工作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审批认定;指导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承担教师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等的推荐评选工作;管理局机关干部和教师档案;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各校(园)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四)中等与职业成人教育股(加挂“建宁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指导、管理全县普通中学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普通中学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普通中学办学行为;指导推进初中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拟订普通中学学籍管理政策,承担普通中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普通中学教学用书,指导我县地方课程辅助读物的编写工作;指导普通中学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配备工作;协助抓好普通中学德育工作;负责普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管理普通中学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拟订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政策,并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普通中学学生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学科学知识普及,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专业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建设;参与制订全县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统筹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检测,进行办学水平评估;指导职业证书考试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依法承担民办学校的设置、变更、终止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县职教中心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配合抓好学校德育、安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创建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负责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具体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初等与幼儿教育股

  负责全县小学教育的统筹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拟订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扫盲工作年度计划,指导各乡镇做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配备工作;推进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提升办学标准化水平,适时组织检查评估;统筹指导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推荐和管理全县小学教学用书,统筹管理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书,负责初等与幼儿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指导校本课程辅助读物编写工作;指导教科研工作,提出教科研工作规划建议;督促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青少年科技教育;协助抓好学校德育、安全、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六)思想政治教育股

  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协助抓好师德师风教育;指导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的建设和改革;拟订德育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实施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德育干部队伍开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校(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指导和协调德育科研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参与文明学校的创建、评估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各校(园)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德育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生奖惩工作,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宣传报道工作。

  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学校体育、艺术比赛和演出活动,组织参加相关的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县卫生部门指导在校学生疾病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配合县征兵办开展在校学生征兵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和双拥工作;指导各校(园)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指导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承担县教师艺术团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承担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教育、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承担全县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指导、培训普通话骨干教师等工作;负责全县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学校安全保卫股(加挂“建宁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配合开展普法教育;负责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师生伤害事故;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建立来信来访和涉校、涉生案件备查制度;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督促和落实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矫正工作;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文化股(文物股)

  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事业、文化艺术、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图书、艺术、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及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的业务工作,宏观指导全县社区、广场、企业、校园、农村等社会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艺术创作及艺术生产,开展文化艺术科研工作,挖掘、整理、保护、继承、弘扬地方传统艺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负责国家、省、市级各类文化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管理;督促重大文化体育产业项目实施;促进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对接;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产品及相关产业规划拟订,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的申报和实施;负责推进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和文化产品出口工作;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出版(版权)产业统计工作。

  (九)体育股

  制定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规划、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管理县业余训练网点、运动项目训练、体育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全县综合运动会,单项比赛和参加上级比赛的组队工作;负责体育市场经营活动、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重大赛事的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各项体育社团、等级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的管理;管理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工作。

  (十)广电股

  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播出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监管;协调管理本县广播电影电视媒体;负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实施准入退出管理;承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 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内容的监管工作,负责违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和传播有害信息的查处工作;监管全县各类公共场所及交通工具等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业务和移动电视、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业务;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和管理。

  (十一)出版版权股(加挂建宁县“扫黄打非”办公室牌子)

  负责出版物发行和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监管,组织查处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全县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承办书报刊批发经营企业设立、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进行监管;审核登记各类著作权合同;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行政案件;处理涉外涉港澳台的著作权事宜;监管涉外著作权贸易、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和本行业相关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建和党委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6名。

  五、派驻机构

  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科级领导职数1名。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关于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教学岗位人员招聘由县教育局负责,其他非教学岗位人员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办理,师范生由县教育局办理手续,非师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

  (三)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和配合机制。县文体广电出版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核及管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沟通协作。

  七、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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