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5-06-15 09:01 来源:建宁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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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14〕50号)、《中共建宁县委、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委〔2015〕2号)和《中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效能办管理体制的通知》(建委编〔2015〕3号)要求,设立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建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建宁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宁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纪委监察局承担的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二)划出县科学技术局和县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职责。

  (三)划出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公文处理职责。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处理工作,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县委发送县政府的公文;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做好文书档案管理、机要文件保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

  (二)调研信息职责。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和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督促检查职责。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委、县政府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会议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和反馈工作,督促检查省、市、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四)协调联系职责

  1.根据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属单位、驻军等关系,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2.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3.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总工会等的联系工作;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处及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服务接待职责

  1.负责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政府部门和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指导各乡(镇)政府办公室工作;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六)金融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研究金融政策、金融形势和县域金融改革发展、先行先试问题。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县国有资本控股(参股)金融企业、金融行业管理机构的管理和地方法人金融企业的指导。

  3.会同有关部门着力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4.研究拟订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问题。

  5.联系驻建宁金融机构,负责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

  (七)政府法制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2.负责全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事宜。

  4.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案件。

  5.组织开展县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论证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主要工作。

  (八)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责、转变职能、遵守纪律、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勤政廉政以及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规定等情况。

  2.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管理调查研究,对改善行政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

  3.办理效能信访投诉,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信访投诉,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拖”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

  4.实施效能问责和受理不服效能问责的申诉。

  5.承担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效能建设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九)审核并承担本县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有关报批事宜。审核、承办本县邀请外国人来访报批事宜;处理或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重大的涉外事务;协助接待来访的国宾或其他重要外宾;开展涉侨工作,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十)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安全管理。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电处理;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工作;负责规范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格式;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印章管理和县政府部门的印章制发;管理办公室财产、卫生、通讯、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综合股

  负责县政府重要文件、报告、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县政府重要新闻发布、有关新闻报道的文稿准备;负责县政府重要文件的政策、文字把关;负责县情介绍材料的编写;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负责县长文字材料的整理、编辑和归档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负责撰写《福建年鉴》等刊物的有关章节,负责编辑县政府《大事记》。

  (三)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上级和县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查反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负责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督促检查和反馈工作。

  (四)信息股

  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处理,为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组织有关业务活动,对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编发《建宁政讯》;协助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五)法制股

  承担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事务;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办理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事宜;组织指导全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办理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工作;办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事宜;办理县政府法律顾问日常事务,负责县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具体工作;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和清理工作。

  (六)外事侨务股

  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管理本县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工作。负责审核并承担本县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有关报批事宜。负责审核、承办本县邀请外国人来访报批事宜。办理应邀来访的外国人的邀请函电、通知签证函电及其他外事业务;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务;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县委和县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助接待来访的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因公务活动来访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或协助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统一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指导民间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的方针政策,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团结海内外侨胞,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对侨情的调研,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涉侨工作。

  (七)金融工作股

  负责具体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订促进全县金融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负责办理金融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县人行、银监办、银行业、保险业以及创新型金融机构、企业上市等方面工作。

  (八)效能综合股

  1.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综合协调具体工作;组织起草机关效能建设重大、综合性文件、文稿;组织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具体组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调研及宣传工作,研究机关效能建设相关政策,推进机关效能制度建设。

  2.负责研究拟订全县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工作方案、绩效指标、评估标准和制度规定;具体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具体组织协调全县绩效评估考核有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协调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九)效能督查股(挂“建宁县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牌子)

  负责对全县机关的效能监督检查,组织专项效能督查,组织机关作风效能明察暗访;具体受理机关效能的信访投诉件,调查处理效能问题,具体受理有关申诉、复议事项;统计汇总全县机关效能问责情况、投诉办理情况;负责县直机关效能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

  五、派驻机构

  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科级领导职数1名。

  六、其他事项

  (一)县委信访局(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作、发布等工作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

  (三)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由县数字建设办公室负责。

  七、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 址:建宁县濉溪镇黄舟坊南路葫芦坑1号

  邮 编:354500

  总值班室:0598—3982676

  传 真:0598—3982105

  办公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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