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共享用工”补助的公示

日期:2021-12-06 10:10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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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十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32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十条措施的通知》(建政办〔2021〕50号)文件精神,鼓励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对经人社部门备案、一次性调剂10人以上、调剂用工时间2个月以上(提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按照每人1000元(分别给予双方企业每人500元补助)。经审核, 福建金铙山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启明星纸品有限公司开展共享用工调剂17人,符合申请条件,2家公司将各获得补助8500元,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7971316、7971359。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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