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就业政策受理期限温馨提示

日期:2021-12-29 17:01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 | |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扩围、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助、技能提升补贴(专技类)、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等政策的受理期限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抓紧前往建宁县劳动就业中心咨询办理,联系电话:7971316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