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方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方万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杨荣华任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职务;
徐德云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林涛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廖春福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帅细祥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茂潘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曾启雄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晨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承任县城乡网格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良济任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昌明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洪浏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郭忠双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揭福清的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柯国华的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裕民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建平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建东的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免去何逵祥的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时传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福渊的县教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陈明生的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余贵彪的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陈文希的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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