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供联〔2018〕37号
各基层社、公司、县社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批示和汪洋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民主体”的基本方针,改造建设民有、民管、民享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经农业局党委会通过、县农业局纪检组协审,县社理事会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担任部份基层社负责人:
朱志杰任城关供销合作社主任
聂清华任城关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杜宏伟任溪口供销合作社主任
陈春花任溪口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宁武强任里心供销合作社主任
邱在超任里心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姜全周任黄埠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谢英华任客坊供销合作社主任
雷水春任伊家供销合作社主任
柯晓闽任伊家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宁福能任均口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以上人员的聘任乃供销社的合作伙伴,而非招聘的工作人员,因而基层社不承担支付其工资、奖金、福利及“五险一金”的责任。
免去:
邓德良溪口供销社主任
张显达城关供销社主任
林意平里心供销社主任
胡克奇黄埠供销社主任
温永嵩客坊供销社主任
何乐琴伊家供销社主任
特此通知!
建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O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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